(一)銀行貸款利息資助。根據企業申請,對已經償還全部銀行貸款本息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單筆實際貸款額度的3%給予一次性貼息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同一企業年度內享受的貸款貼息資助最高不超過36萬元。
2020-05-141979
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金額不高于企業以專利權出質所獲貸款的利息額的30%(計息利率按企業實際承擔的貸款利率,且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每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資助期限不超過三年。全市每年在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中安排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資金。企業同一筆貸款利息已獲得政府(包括國家、省、市)其他部門的財政資金補貼的,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貼息。
2020-05-141928
對企事業單位以專利技術交易、質押融資或作價入股為目的進行的專利價值評估和分析,按實際發生服務費用的50%給予資助,且同一項專利價值評估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2020-05-141817
1.本辦法所述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版權,支持的質押融資形式包括各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的貸款、票據、信用證等融資品種以及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品種。
2020-05-142120
對實際支付以專利出質獲得貸款利息的70%給予補貼,同一專利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2 年,同一單位每年貼息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對其實際發生的專利價值評估費用的50%給予資助,且同一項專利資產評估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30 萬元。
2020-05-141769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成立,且注冊地在松山湖高新區的科技型企業、傳統優勢企業或倍增企業,并經市知識產權局審核和備案登記,從貸款機構獲得專利權質押貸款(貸款機構包括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東莞市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經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批準在東莞市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
2020-05-142218
(一)貼息標準:按項目當年發生貸款額(按年度計算)的3%標準進行貼息。貼息期限按年度結算。對同一企業當年發生的科技貸款僅給予一次性貼息,單個項目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2020-05-141794
(一)支持方式。貼息扶持采取先進行項目立項備案,通過備案后再根據貸款情況申請扶持資金結算的方式。
2020-05-141754
1.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企業;
2020-05-142138
補貼企業銀行貸款中間費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采用保證保險貸款、擔保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固定資產抵押貸款,因此產生的保險費、擔保費、知識產權評估費、固定資產評估費等貸款中間費用,區政府給予補貼。每年每家企業獲得補貼總額不超過25萬元。
2020-05-141717